欧盟PPWR法规简介
背景
旧有的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(Directive of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, PPWD)为“指令”形式,由欧盟各成员国各自转化为国内法,这导致各地认证标志不一、回收标准混乱,造成企业跨境合规成本居高不下。新版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条例(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, PPWR) 升级为“法规”形式,为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产品包装设立统一的法律门槛,其核心目的在于从源头减少包装废弃物、提升包装的循环利用率,并强制全面推动包装可回收性设计与再生塑料的应用。
适用区域
PPWR 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产品的企业。不论企业的注册地位于欧盟境内或境外,只要将包装随商品投放欧盟市场,就必须符合 PPWR。
法规演进与关键时程
法规演进
| 时间 | 事件 |
|---|---|
| 1994 | 欧盟发布 PPWD(94/62/EC),建立包装基本要求、重金属限制与回收目标。 |
| 2018 | PPWD 修订,提高回收目标并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(EPR)。 |
| 2019 | 单次使用塑料指令(SUPD, 2019/904)发布,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。 |
| 2022/11 | 欧盟委员会提出 PPWR 草案。 |
| 2024/12 | 欧盟正式通过 PPWR。 |
| 2025/01/22 | PPWR 正式公布,法规编号为 (EU) 2025/40。 |
| 2025/02/11 | PPWR 生效,进入 18 个月过渡与实施准备期。 |
| 2026/08/12 | PPWR 一般性要求开始适用;PPWD 正式废止。 |
关键时程
| 时间 | 关键要求 |
|---|---|
| 2026/08/12 | PPWR 一般性要求开始适用;PPWD 正式废止。 |
| 2030/01/01 | (1)所有包装须具备“回收设计” (2)塑料包装再生料最低比例开始适用 (3)部分一次性塑料包装禁用 (4)部分重复使用/再填充目标开始适用。包装中再生材料含量达到最低百分比的目标。 |
| 2035/01/01 | 可回收包装须达“规模化回收”标准。 |
包装的定义
依 PPWR Article 3 ,包装(packaging)定义为“由任何材质制成、用于包装、保护、处理、运送或展示商品,并可根据其功能、材质和设计进行区分的物品。”。
包装分类如下表:
| 分类 | 说明 | 范例 |
|---|---|---|
| 销售包装/一级包装 | 直接提供给终端使用者的最小贩售单位包装。 | 饮料瓶、食品袋、洗发水瓶、纸盒。 |
| 分组包装/二级包装 | 在销售点将多个销售单元组合在一起的包装,作为出售、补货、库存或配送的方式。 | 多包饮料的收缩膜、礼盒外盒。 |
| 运输包装/三级包装 | 为便利搬运、运送而设计用来保护产品的包装(不包含集装箱)。 | 托盘、外箱、缠绕膜、物流贴标。 |
| 电商配送包装 | 提供最终使用者产品的运输包装。 | 网购纸箱、快递袋、填充材。 |
规范内容
针对所有投放至欧盟市场的包装,法规订有严格的有害化学物质上限值:
| 规范项目 | 限值要求 | 适用范畴 |
|---|---|---|
| 重金属:铅 (Pb)、镉 (Cd)、汞 (Hg)、六价铬 (Cr VI) 总量限制 | 浓度总和不得超过 100 ppm | 所有包装及包装组件 |
| PFAS | 单一 PFAS含量:< 25 ppb (不含聚合性PFAS) PFAS 总含量:< 250 ppb 单一 PFAS含量:< 50 ppm(包括聚合 PFAS) | 食品接触包装 |
排外项目
PPWR 针对部分特殊用途或安全敏感型包装设有暂缓或豁免机制:
- 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: 考量无菌与卫生安全要求,人用药品、兽药及医疗器械之直接接触包装,享有 D4R 可回收评级与 PCR 最低再生料比例之豁免。
- 危险品运输包装: 符合国际危险品运输规范(Directive 2008/68/EC)之特殊包装,免受 50% 空隙率上限与强制重复使用率限制。
- 食品接触安全与婴儿食品: 针对婴儿配方食品、特殊医用食品包装,若再生塑料无法确保化学与卫生安全,完全豁免 PCR 最低含量要求。
- 微型企业弹性放宽: 员工人数少于 10 人且年营业额/资产小于 200 万欧元的微型企业,免除重复使用与续装的强制量化目标。
相关信息
參考資訊: